刑事賠償的賠償范圍包括:有關工作人員采用刑訊逼供手段,造成公民人身傷害、死亡的; 非法對被害人財物采取查封、扣押、凍結、追繳等措施的。 司法實踐中,刑事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限為兩年。接下來北京刑事律師的小編給大家搜集關于“刑事賠償的賠償范圍”的相關內容。
一、刑事賠償的賠償范圍包括哪些方面
《國家賠償法》第十七條
行使偵查、檢察、審判職權的機關以及看守所、監獄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人身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1.違反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對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時間超過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時限,其后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
2.對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
3.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改判無罪,原判刑罰已經執行的;
4.刑訊逼供或者以毆打、虐待等行為或者唆使、放縱他人以毆打、虐待等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5.違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國家賠償法》第十八條
行使偵查、檢察、審判職權的機關以及看守所、監獄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財產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1.違法對財產采取查封、扣押、凍結、追繳等措施的;
2.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改判無罪,原判罰金、沒收財產已經執行的。
二、刑事賠償的時效是多久
兩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三十九條
賠償請求人請求國家賠償的時效為兩年,自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時的行為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之日起計算,但被羈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間不計算在內。在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時一并提出賠償請求的,適用行政復議法、行政訴訟法有關時效的規定。
賠償請求人在賠償請求時效的最后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賠償請求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三、刑事賠償申請書怎么寫
申請國家賠償應當遞交申請書,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受害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2.具體的要求、事實根據和理由;
3.申請的年、月、日。
北京律師事務所提醒您,賠償請求人書寫申請書確有困難的,可以委托他人代書;也可以口頭申請,由賠償義務機關記入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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