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關系不僅需要法律維護其形,更需要和諧、穩定的夫妻關系為依托;當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幸福的婚姻早已不在,那么法律就應該立即終結破裂的感情,解除雙方的婚姻關系。接下來一起來具體看下解除婚姻關系有哪些途徑!經合法登記確認的婚姻關系,想要解除有兩種途徑:1、訴訟離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